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操作
 

                ——专家解读新版《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

日前,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下称《规范》),要求各级各卫生厅、卫生局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据悉,随着医疗技术和血糖检测技术的发展,此前我国针对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的规范性文件中有些条款已不适应目前的医疗工作需要。那么,新《规范》中有哪些内容值得医务人员重点关注?如何依据《规范》在临床上正确使用血糖仪?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分别采访了新《规范》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糖尿病研究室副主任王煜非教授,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总医院内分泌科主任李全民教授,请他们两位对新《规范》做详细解读。   

王煜非教授向记者介绍到:“血糖仪因其携带方便、操作简便与快速准确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临床和糖尿病患者自我血糖监测。然而,对于医疗机构临床血糖仪使用和管理,一直以来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有些医疗机构注意到不同原理血糖检测仪的适用范围,或没有掌握不同血糖检测技术的适应人群,而造成血糖检测结果有较大偏差。此次卫生部出台的《规范》,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临床使用,规范临床血糖检测行为,提高医疗机构血糖检测质量和检测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目前临床使用的血糖仪的检测技术均采用生物酶法,主要有葡萄糖氧化酶(GOD)和葡萄糖脱氢酶(GDH)两种。不同酶有不同的适应人群,新《规范》也要求医疗机构根据不同患者的情况选用不同酶技术的血糖仪。   

王煜非教授向记者进一步解释道:“事实上,每种原理的血糖仪都有一定的干扰物质,如采用葡萄糖氧化酶(GOD)原理的血糖仪,对葡萄糖特异性高,不受其他糖类物质干扰,但易受氧气干扰。对于可能有极高或极低血氧含量影响的人群,血糖检测的结果会受影响。同时,一些常见的还原性药物如对乙酰氨基酚、水杨酸(常用退热和止痛药物的基本成分)和维生素C等均会对血糖检测结果带来一些影响。采用葡萄糖脱氢酶(GDH-PQQ)原理的血糖仪,因无需氧的参与,不受氧气等物质干扰,在国内外被广泛使用。但GDH-PQQ原理的血糖仪会受非葡萄糖类物质(如麦芽糖、木糖、半乳糖等)的影响,造成血糖假性升高。但这情况仅局限于在使用静脉注射含麦芽糖的药物、接受口服木糖试验和半乳糖血症的患者。大家只要了解了禁忌症,这些问题是完全能避免的。”   

 新《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包括血糖仪与实验室生化方法的定期比对、评估,参加室间质量评估等都是为了保证血糖仪检测质量和临床安全。   

李全民教授介绍说:“不同的血糖仪因工作原理不同而受干扰物的影响有所不同。但是,就像药物之间有相互干扰作用一样,只有规范使用,检测结果才会更接近患者的真实情况。”   

“值得欣喜的是”,李全民教授强调说,“经突变改良的Mut.Q-GDH原理的血糖仪可以避免麦芽糖、木糖等糖类物质(半乳糖除外)干扰。”罗氏卓越金锐血糖监测系统采用的就是Mut.Q-GDH技术,这个技术更为领先,能同时满足不受氧气干扰、不受麦芽糖、木糖等糖类物质干扰的条件。该系统通过三大系统自检功能即系统自检-减少温度、湿度、红细胞压积对血糖的影响,试纸自检-自动识别损坏、过期以及其它品牌试纸的误用,样品质检-自动识别血液和质控液样本来保证检测结果与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相一致。采用Mut.Q-GDH原理的罗氏卓越金锐血糖监测系统除了能排除多种非葡萄糖糖类物质干扰,还可用于包括毛细血管血、静脉血、动脉血和新生儿血四种血样的检测,符合医院多科室多种血样检测的需要。   

精确的血糖检测是糖尿病诊断、治疗、调整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此,两位专家呼吁广大医务人员及时学习并掌握新《规范》的最新内容,正确使用血糖仪的同时还需充分了解并规避血糖检测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干扰物质,根据不同情况为患者合理选取最佳的检测方式。